晉安區岳峰鎮岳峰村的一家店面竟然同時和兩個租戶簽訂了租賃協議,為了爭取承租權,兩家租戶日前一起找到房東“討說法”。 2日上午,來自閩清的張女士找到記者稱,她在岳峰村橋東菜市場旁租了一個店面,合同還有兩年才到期,房東卻將店面轉租給他人。 現在她已經失去了
晉安區岳峰鎮岳峰村的一家店面竟然同時和兩個租戶簽訂了租賃協議,為了爭取承租權,兩家租戶日前一起找到房東“討說法”。
2日上午,來自閩清的張女士找到記者稱,她在岳峰村橋東菜市場旁租了一個店面,合同還有兩年才到期,房東卻將店面轉租給他人。
現在她已經失去了店面的承租權。
去年8月,張女士為了照顧在福州上初中的兒子,特意從閩清老家到福州,租下了這個店面賣水果。這家店原是張女士的親戚去年3月租下的,轉讓給張女士經營。因此和房東鄭女士簽下3年租賃協議時,以去年3月1日為起始日期,租戶換成張女士的名字,月租金500元。張女士對店面進行簡單裝修后開始營業。
今年2月,張女士因生病無法繼續開店。在獲得房東的同意后,她將店面轉租給林先生。但令張女士想不到的是,今年5月中旬她回福州時,發現房東已和林先生簽了新的租賃協議,并通知張女士說,原來和她簽的協議作廢。
2日下午,記者電話采訪了房東鄭女士。她承認和張女士簽了3年租賃協議,但她認為張女士不會再來開店,所以就將店面轉租。她表示不會履行和張女士簽的協議。張女士告訴記者,如果和房東無法協商解決,她將向法律部門求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