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小貼士介紹不得出租和不能出租以及租房者不得事項。 九種房子不能出租 新《規定》明確具有下列情況之一的房屋,不得出租: 1.未取得房地產權證書或無其他合法權屬證明的; 2.權屬有爭議的; 3.司法機關或行政機關依法裁定、決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產權利的;
租房小貼士介紹不得出租和不能出租以及租房者不得事項。
九種房子不能出租
新《規定》明確具有下列情況之一的房屋,不得出租:
1.未取得房地產權證書或無其他合法權屬證明的;
2.權屬有爭議的;
3.司法機關或行政機關依法裁定、決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產權利的;
4.共有的房屋,未經其他共有人書面同意的;
5.屬于違法建設的;
6.屬于危險房屋的;
7.不符合消防安全標準的;
8.已發布房屋拆遷公告的;
9.其他法律、法規、規章禁止的。
按照新《規定》,如果個人出租具有這些情況的屋,將被區、縣級市房屋管理局處以1萬元罰款;出租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將被處以3萬元以下罰款。此外,出租房屋是違法建筑的,還將由城管和規劃部門依照《廣州市違法建設查處條例》查處;屬于危險建筑的,將按《廣州市房屋修繕管理規定》處罰;不符合消防標準的,由公安機關依照《消防法》、《治安管理處罰條例》有關規定處罰。
租房者留意五不準
除了履行必要的合同等手續外,承租人還應遵守《規定》提出的五項禁止性規定:不得擅自改變建筑物使用性質,或者實施其他違法建設行為;不得利用房屋非法生產、加工、儲存,經營易燃、易爆、劇毒等危險物品;不得利用出租屋從事違法犯罪活動;履行計劃生育責任,自覺接受計生服務指導;提供真實有效證件,配合相關部門管理。
在這五條規定中,擅自改變建筑物使用性質、從事違法犯罪活動和違反計劃生育政策的,將按照政府已有法律法規進行處罰。從事危險物品生產、加工、儲存和經營的,將被處以月租金10倍以下罰款,構成犯罪的,將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在廣州租房的人士今后也要注意,提供過期、作廢證件或假證件可能就不是簡單的道歉幾句就可以解決。今后公安機關將對出租屋的承租人進行嚴格盤查,一旦發現承租人使用不真實有效證件的,將會對其處以月租金3倍以下的罰款。
房屋不能租給四種人
新《規定》明確規定:不得向不提供身份證明文件的個人出租房屋;不得向依法應當取得許可證或其他批準文件和營業執照而未取得的單位出租房屋;不得向沒有計劃生育證明的已婚育齡流動人口出租房屋,發現居住人員生育或懷孕的,應向計生主管部門報告;不得利用出租房屋從事違法犯罪活動。
出租人如果不能履行上述義務,將可能面臨由警告到50萬元不等的處罰。另外,新《規定》明確了出租人利用出租房屋從事違法犯罪活動的處罰。如介紹或容留賣淫、嫖宿暗娼,為賭博、制黃販黃、生產銷售假冒偽劣產品提供出租房屋的,將被處以罰款、警告、拘留、勞動教養乃至追究刑事責任等處罰。
今后房東們還需要留心,一旦有關部門認定房屋承租人利用出租屋從事違法活動,而出租人隱瞞不報的,出租人也會面臨處罰。《規定》第28條明確指出,出租人發現承租人利用出租房屋進行違法犯罪或者有違法犯罪嫌疑不制止、不報告,或者發生案件、治安災害事故的,由公安機關責令停止出租,可以并處月租金10倍以下的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