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浦東新區出了件新鮮事。“綠*公寓”的5位業主將浦東新區建設局告上法庭,原因只為不久前,浦東新區建設局發布《公告》——將“綠*公寓”與臨近的兩個住宅區劃分為一個物業管理區域。
日前,浦東新區人民法院開庭審理了這起本市首例要求撤消物業管理區域劃分的行政案。
浦東新區花木路718弄的“綠*公寓”,是毗鄰綠地和軌道交通的中高檔公寓,于2000年12月竣工...
一、業主大會的成立及職責業主入住后,應當及時成立業主委員會,以行使職責、維護自己的權益。業主是指物業所有人,即住宅區內住宅和和非住宅房屋的所有權人。一般而言,業主具有如下權利:1、房屋所有權和土地使用權。業主對房屋享受占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對該房屋占有范圍內的土地擁有使用權。2、相鄰權。業主為了正當合理地先例自己的使用權有要求毗連房屋的業主提供一定便利或接受合理限制的權利。3、知情權。業主...
業主委員會是業主大會的執行機構,業主委員會是在物業管理區域內代表全體業主實施自治管理的組織。業主委員會由業主大會從全體業主中選舉產生。業主委員會代表著一個物業區域內全體業主的合法權益,實行業主自治與專業化管理相結合的管理體制,保障物業的合理與安全使用,維護本物業的公共秩序,創造整潔、優美、安全、舒適、文明的環境。
一、業主委員會的權利
業主委員會代表著該物業的全體業主,其權利基礎是對...
物業管理立法聚焦爭議,常見的物業糾紛:業主委員會成員是否該有報酬?
業主委員會成員是否該有報酬?
業主委員會成立后行使哪些權力?承擔哪些義務?《條例》對這些問題都作出了明確規定。但許多人在來信或來電中提出,《條例》的規定與實際情況不相吻合,需要進一步研究。
同時,部分業主建議需要進一步研究的還有:業主委員會成立以后,其組成人員承擔工作需不需要付給報酬?酬金從哪里來?
青島市...
記者從有關部門獲悉,日前由最高法院民事審判一庭下發的關于業主委員會訴訟權利的審判意見已經陸續達到各基層法院,該意見進一步規范了業主委員會的訴訟范圍,意味著業主委員會今后將不能想告誰就告誰。 業主委員會是我國房屋管理體制改革過程中的新事物,其性質和法律地位的討論始終是一個備受關注的問題,業主委員會能否作為民事訴訟的主體也一直是法律界不斷探討的問題。由于現行《物業管理條例》對此并沒有明確界定...
業主大會和業主委員會是城市小區業主管理小區事務的組織,業主大會由全體業主組成,業主委員會由業主大會選舉產生。業主大會擁有選聘和解聘物業服務企業等各項小區管理權力,具體的一些事務由業主委員會來負責。在很長的一段時間內,社會各個方面一直在促進小區成立業主大會,因為很多小區沒有業主大會,都是物業說了算。為了成立業主大會,產生了不少糾紛,甚至流血事件。而現在,很多小區產生了業主大會,并選舉出了委...
1、業委會的職責是什么?
業委會是業主大會選舉產生的執行機構,負責業主大會的日常工作,執行業主大會的決定事項。
業委會的職責:
(1)召集業主大會會議,報告物業管理的實施情況;
(2)代表業主與業主大會選聘的物業服務企業簽訂物業服務合同;
(3)及時了解業主、物業使用人的意見和建議,監督和協助物業服務企業履行物業服務合同;
(4)監督管理規約的實施;
(5)業主大會賦予...
1、都說業主是小區的主人,這個主人有什么權利?
房屋的所有權人為業主。業主在物業管理活動中,享有下列權利:
(1)按照物業服務合同的約定,接受物業服務企業提供的服務;
(2)提議召開業主大會會議,并就物業管理的有關事項提出建議;
(3)提出制定和修改管理規約、業主大會議事規則的建議;
(4)參加業主大會會議,行使投票權;
(5)選舉業主委員會成員,并享有被選舉權;
(6)...
1、業主委員會可以起訴的范圍有哪些?
業主委員會可以以自己的名義提起訴訟,那么對提起訴訟案件的范圍有沒有限制?筆者認為,業主委員會提起訴訟案件的范圍是有一定限制的,具 體有以下二個方面的限制:
(1)訴訟內容限制。國務院《物業管理條例》對業主委員會是否可以以自己的名義提起訴訟沒有作出規定,《浙江省物業管理條例》第十七條規定:“業主委員會在物業管理活動中為維護物業管理區域內業主共同...
導讀:業主是指物業的所有權人,可以是自然人、法人和其它組織,可以是本國公民或組織,也可以是外國公民或組織。那么,業主的有哪些權利和義務呢?詳細內容請看本文介紹:
一、業主的權利義務
業主的權利:
1、依法享有所擁有物業的各項權利;
2、依法合理使用房屋建筑共用設施、共同部位和本物業內公用設施和公共場所(地)的權利;
3、有權按有關規定進行室內裝飾裝修;
4、有權自己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