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律網網友提問:我和丈夫馬上要離婚了,丈夫是一個律師,請問我和他是協議離婚的,那么我們在離婚協商要注意哪些問題,以免我吃虧?
中律網張煥瑜律師回答:
一、應詳細、準確填寫夫妻雙方的有關身份資料。包括:姓名、曾用名、出生年月、民族、戶籍住址、常住地址、身份證號碼、聯系電話等,由此可確定離婚雙方在法律角度上的身份特征,確保協議訂立當事人的唯一性。 二、夫妻雙方協議離婚的原因應作出簡要...
根據《婚姻法》第46條的規定,由下列情形之一的,導致離婚,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重婚的;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實施家庭暴力的;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所以,只有過錯方有上述法定情節的,無過錯方提起離婚損害賠償請求,法院才可能會支持。僅有婚外情或婚外性行為的,法院支持賠償訴訟請求的可能性不大。因為,抓到婚外情,并不能證明過錯方與第三者由非婚同居關系。“同居”與“婚外情&rdq...
《中華人民共和國》第31條規定,“男女雙方自愿離婚的,準予離婚。雙方必須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婚姻登記查明雙方確實是自愿并對子女和財產問題已有適當處理時,發給。”所以,只有在雙方對子女和財產問題均有協議得以處理的前提下,雙方才能夠自愿離婚。
需要指出的是,在離婚中關于的條款或者當事人因離婚就財產分割達成的協議,對男女雙方均具有法律效力。如果日后因為不履行而產生糾紛,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離婚損害賠償,是指夫妻一方有過錯致使婚姻家庭關系破裂,離婚時對無過錯的一方所受的損失,有過錯的一方應承擔的民事賠償責任。修改后的《婚姻法》第46條確立了離婚損害賠償制度,規定了婚姻關系中一方當事人實施了重婚、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四種違法行為之一,并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提起離婚損害賠償。
1、離婚損害賠償要件之一,違法行為和損害結果之間必須存在因果聯系配偶一方...
問:已結婚五年,老公現在國外做博士后,可能還要一兩年才回國。如果提出離婚,是否可以協議離婚的,但不知道他回國之前我們是否可以領到?
答:協議離婚必須當事人本人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所以你只能通過訴訟途徑離婚。
《民事訴訟法》規定,當事人如果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的一審判決,有權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15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原審人民法院收到上訴狀,在5日內將上訴狀副本送達對方當事人,對方當事人在收到之日起15日內提出答辯狀。人民法院收到答辯狀之日起5日內將答辯狀副本送達上訴人。原審人民法院收到上訴狀、答辯狀,在5日內連同全部案卷和證據,報送第二審人民法院。人民法院審理對判決的上訴案件,在第二審立案之日起三個...
《婚姻登記條例》第十條規定: 內地居民自愿離婚的,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 中國公民同外國人在中國內地自愿離婚的,內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門居民、臺灣居民、華僑在中國內地自愿離婚的,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內地居民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
責任編輯:李曉娟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十三條第(二)項規定:對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蹤的人提起的有關身份關系的訴訟,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原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
根據《》和《婚姻登記管理條例》的規定,準予登記的法定條件是:1、申請離婚的當事人雙方應是自愿離婚。對于一方要求離婚,婚姻登記管理機關不予受理。2、申請離婚的當事人雙方應對和財產問題已有適當處理。對于雙方要求離婚,但是對子女撫養、夫妻一方生活困難的經濟幫助、財產及債務處理事項未達成協議的,婚姻登記管理機關不予受理。3、其他不予協議離婚的情況是一方或者雙方當事人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或無民事行為能力...
1、雙方當事人都同意離婚,財產分割也能達成一致意見,但就子女撫養費的數額、支付方式不能達成一致的。
雙方就孩子撫養費的支付有異議不能協商的,一般牽涉感情因素在內,擔心自己支付孩子的錢,有可能未用在孩子身上,故在該問題上律師有調解的空間。畢竟,子女是雙方的骨肉,真正不念親情的當事人極少。
2、雙方當事人僅就財產問題不能達成協議,且雙方差距不大的。
3、雙方都同意離婚,就細枝末節問題不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