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濱海訊 萬女士與丈夫何先生后,方才得知何先生在離婚前便曾購置房產與他人同居。認為何先生存在主要過錯,萬女士向法院起訴,要求何先生賠償其包括精神損失費在內的各項損失10萬元。近日,塘沽法院開庭審理此案并一審判決,駁回萬女士的訴訟請求。 法院經審理查明,原告萬女士與被告何先生于2002年2月結婚,并生育一子。后雙方于2009年4月協議離婚,并就孩子撫養、等問題達成協議后到民政部門辦理了。離婚后不久,萬女...
我國刑事訴訟中的自訴案件有三類:1、我國刑法規定告訴才處理的案件。即行為人的行為雖然可能構成犯罪,但只有受害人控告司法機關才能處理,否則司法機關不能依公權利主動介入,刑法理論上稱為當然的自訴案件,此類案件分別是侮辱誹謗案、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虐待案、侵占案;2、人民檢察院沒有提起公訴,被害人有證據證明的輕微刑事案件。即這類案件首先是應當判處三年以下的輕微刑事案件,其次是受害人有證據能證明犯罪事...
網友提問:時,一方限制另一方,如違約賠償10萬元,協議具備法律效應嗎?-律師原創律師解答:協議無效 不可以通過協議 限制人身自由 包括婚姻自由 屬于 違反社會公共利益 合同絕對無效
對銀行存款的查找: 1.可以從相關人簽定的合同,或是往來信件、傳真及有關文件中查找; 2.所有的銀行開戶行為都受人民銀行的統一管理,因此,可到當地銀行進行調查; 3.根據被執行人交納水、電等費用的情況,到相關管理部門調查其帳號; 4.到工商局的有關部門查詢被執行人帳戶、帳號情況。
以上是金錢方面的查找,如果是動產或不動產,又如何查找呢? 動產的查找尤以機動車輛查找居多。被執行人有無車輛、車輛狀況如何只需...
離婚應該是婚姻之路上最后的選擇,在這之前,應該盡一切努力協調歧見,處理問題,解決問題。面對不幸的婚姻,如果確已不可挽回,離婚是種較為合理的方式,是結束痛苦和不健康關系較為人性的方式。在您決定離婚之前,請先確認您們確已無法挽回。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以下簡稱《婚姻法》)及相關法規規定,只能通過兩種方式解除:第一種是;第二種是訴訟離婚。協議離婚,是指男女雙方自愿解除婚姻關系,并就離婚...
我和妻子時,約定一處共有的房屋歸我所有,我相應地給予她50萬元的補償。我依照協議支付了錢給她,她也給我寫了收條,但是她在外地一直不回上海,偶爾回來也不跟我聯系,不配合將房子過戶到我的名下。現在我擔心房價可能下跌,想將這處房子出售,但由于她還是共有人而無法出售。請問律師,遇到這種情況我該怎么辦?怎樣才能將房子過戶成完全屬于我個人所有? ——孫先生
協議離婚速度較快,一般在一個月內可以辦理完畢,實際半個月之內完全可以辦完。
訴訟離婚一般需要幾個月時間,但雙方僅為讓法院出個調解書時間就會很快,甚至一周內就可以結案。
夫妻財產約定制是指夫妻以契約形式對婚前、婚后財產的權利進行約定的夫妻財產制度,是夫妻法定財產制的對稱。結婚協議、財產協議、協議可以對夫妻雙方的財產進行約定,設定一定的附屬條件,但是所附條件的約定不得違反法律強制性、禁止性的規定。財產協議對財產的取得以一方提出離婚為前提,這違背了我國法律關于婚姻自由的基本原則,故財產協議中以離婚為條件對財產的處理約定無效。 【案例】 小麗和小剛于2004年登記...
2002年5月,于飛與王勇結婚,婚房用的是王勇原有的住房。王勇還托岳母幫他借了6000元置辦結婚用品。2005年1月,因感情不和,于飛與王勇辦理了,未對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分割。離婚一年后,于飛將當年母親幫王勇借的6000元錢還清。這時,她想起應當對她與王勇婚姻存續期間的共同財產進行分割,遂于2006年11月向烏魯木齊市天山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對財產進行分割。
一審法院判令,電器及家具歸于飛所有;住房系王勇的婚...
離婚,是一種法律行為,必須符合離婚的條件,履行必經的法律程序。
離婚有兩種形式:1、登記離婚(通稱協議離婚);2、起訴離婚。
《婚姻法》第三十一條規定:“男女雙方自愿離婚的,準予離婚”,是指登記離婚(協議離婚)。
登記離婚應由申請離婚的夫妻雙方向民政局婚姻登記機關遞交書面申請,填寫《離婚申請表》,民政局婚姻登記機關查明確系夫妻雙方自愿,申請書是雙方真實意思的表達,并且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