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女朋友都曾離異,但我和前妻有一個孩子,而且名下有一處房產,我女朋友則沒有子女也沒有房產。我想問,如果我和女友現在登記結婚,我名下的房子是屬于我,還是屬于我們夫妻倆?百年之后,這個房子是歸我和前妻的孩子嗎?連先生
律師解答:如果你們雙方沒有約定,那么你婚前的這個房產屬于個人財產,不會由于你們登記結婚就變成。
但夫妻互有繼承權。假如你百年之后,你妻子和孩子都還在,在沒有的情況下,這個房子應該由你的人繼承。也就是說,你的子女(包括你與前妻所生的、你與現任妻子所生的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等)、父母、配偶都有繼承權,并非只歸你和前妻的子女或你妻子單方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