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少人登記共同房產權屬草率將來或有麻煩
【現象之一:將夫妻共同房產登記在夫或妻一人名下,無共有人備注】
夫妻購買房屋,在辦理房產權屬登記手續時,夫妻一方出于對對方的信任、或由于夫妻一方有事不能共同前往、或出于一人辦理方便等考慮,往往將此事交由一方前往房產登記部門主辦(這種情況在農村尤為突出,主辦一方往往是男方)。而主辦一方往往也出于同樣的考慮將夫妻共同房產登記在夫或妻一人名下,無共有人備注。
【隱患】:起初由于夫妻感情較好,因此一方對對方將夫妻共同房產登記在夫或妻一人名下,無共有人備注的產權登記這種情況不以為意,相安無事。但當夫妻產生離婚糾紛時,往往由于未登記方舉證困難,這就給法院認定該房產系夫妻共同財產帶來了困難。特別是一些婚前共同出資購買房屋的夫妻,由于存在這種草率登記狀況,如已登記一方對共同出資不予認可,在離婚階段,雙方矛盾對立,未登記一方要想證明自己財產共有主張很難,從而使自己的合法權益得不到法律的有效保護。
【現象之二:將夫妻共同房產登記為家庭共同房產】
一些已有子女的夫妻購買房屋時,出于對自己將來遲早要將房屋過戶給子女以及規避房屋過戶稅費的考慮,或出于對子女日后處分該房屋有所牽制的考慮,在辦理房產登記手續時,將自己夫妻倆連同小孩名字一股腦登記上去,從而在法律上使夫妻共同房產通過登記搖身變為家庭共同房產。
【隱患】:雖然他們登記的動機不一定正確,但由于這種登記是具有法律效力的登記,如夫妻之間一旦離婚,雙方對該房屋的分割份額將會由原本作為夫妻共同房產的該房屋二分之一縮水為當前作為家庭共同房產的該房屋三分之一,甚至更少。
【現象之三:將夫妻共同房產登記為成年子女房產】
一些老年夫妻購買房屋,由于年事較高,行動不便,辦理房產登記手續一事便自然交給自己親近的成年子女辦理。而有些子女卻利用這種機會,毫不客氣地將該房產登記在自己名下。當老年夫妻知道真相后,出于親情和對子女的寬容,往往也會默認了這種權屬登記。
【隱患】:然而,家庭生活并非一帆風順,當老年夫妻與子女發生沖突時,老人以房子是自己買的為由要求子女搬出,而子女卻以產權登記相抗,反要老人搬出,從而使矛盾越鬧越深。
張廣兄說,上述現象發生的原因雖有所不同,但它們存在的共同點卻是一致的,即當事人對于自己合法權益的保護缺乏應有的謹慎,從而為日后糾紛的產生埋下了隱患。這種現象的存在,不僅給法院處理離婚糾紛帶來了一定的困難,也在一定程度上損害了離婚當事人自身的合法權益。因此,應當引起社會和相關當事人的警惕,并引以為戒,在日后生活中,對夫妻共同房產權屬要如實和依法登記,從而避免使自己夫妻之間、與身邊親人之間為此產生不必要的糾紛和矛盾。
近期,記者在法院采訪時發現,在離婚案件中,由于有不少夫妻購買房屋后,在對夫妻共同房產進行權屬登記時缺乏應有的慎重,存在操作草率現象,在出現矛盾時引起了很大的糾紛。據此,記者采訪了清浦區人民法院民一庭黨支部書記張廣兄法官。據他介紹,這里面主要存在三個方面的現象:一是將夫妻共同房產登記在夫或妻一人名下,無共有人備注;二是將夫妻共同房產登記為家庭共同房產;三是將夫妻共同房產登記為成年子女房產?!醣緢笥浾弑R化福實習生王潤秋通訊員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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