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接到的有關租房的投訴記錄來看,房客被騙要求維權的倒是不少,一般不是遇到無良房東就是掉入了中介公司的陷阱。日前,卻接到一位房東的投訴,說自己被騙了,2000元押金打了水漂不說,中介公司還說此事與他們無關。
熱情周到的業務員上門了
今年3月,梁女士打電話給某房產中介,掛牌出租一套房子。然后,有一位自稱是該公司業務員的何小姐上門,為梁女士出租房子事情張羅。
何小姐非常熱情,而且服務周到,連房客的押金都是她幫忙收的,還主動送到梁女士家里。直到現在,梁女士還是想不通,好端端的何小'姐怎么會是一個假業務員?“3月31日,何小姐說房客來了,和我約好了看房時間,她和她的另一位同事一起帶著客人來看,客人姓姚,是位男士,一看就說要租我的房子。”眼看房子順利出租,梁女士蠻高興的,和他們一行人去了公司簽合同。
簽合同的時間是3月31日。“我們商量了一下,房客付我4000元押金,房租按季度支付,每季度付9300元,一季度一付,租期為一年。然后我付了600元中介費,姚先生則付了1240元中介費。”梁女士說:“姚先生當時沒帶押金和房租,說好第二天再支付,何小姐還說到時她會負責把錢送到我家,我就同意了。”
這個環節還是大有問題的
“第二天,何小姐把9300元房租送了過來,但沒有押金。”梁女士說,她一直催何小姐去討押金,直到4月7日,何小姐的同事才拿著2000元押金上門。
“那個同事說何小姐太忙,沒時間上門,另外2000元押金要緩一緩,等到付第二季度房租時再付。”梁女士想房客反正要租一年,也不愿意為難人家,就同意了。
第二個季度轉眼就到了,房客姚先生要求解除合同,說不再續租房子了。“他違約了,按合同約定,要多付給我一個月的房租。”梁女士說,姚先生也挺爽快的,就說4000元押金不用退了。
“我明明只收了2000元押金,怎么會變成4000元呢?”梁女士提醒姚先生還要支付2000元押金,對方卻出示了一張4000元押金的收據,說他一開始就把房租和押金付給了何小姐。
“現在想起來,要是姚先生直接把錢給我就不會出事了。”梁女士說,她去找“求好居”公司討說法,公司卻說何小姐是假冒業務員,還說合同、收據上的公章也是假的。梁女士無論如何都不相信這種說法。
公司說他們也是受害者
該公司負責人沈經理接受記者采訪時一再強調,這事跟公司無關,何小姐不是公司的業務員,梁女士手上的合同公章也是假的,跟公司沒有任何關系。“合同不是在公司簽的,我們的員工不可能和她一起去做生意。”沈經理說:“這個姓何的是來公司玩過,我以前見過。至于她怎么會知道梁女士的房源消息,可能是公司素質不高的員工透露給她的,我們也是受害者。”
浙江星韻律師事務所徐建民律師認為,不管事實怎樣,沈經理都有舉證合同章真假的義務。如果合同章是真的,公司就應該承擔責任,然后再由公司向何小姐追償。如果公章是假的,公司可以不承擔責任,梁女士可以通過報案的方式追究何小姐責任。
為房東防騙支招
房東成了受害者,這在租房過程中也難免會發生,但律師認為通過防范還是可以避免的。
房東防騙招數:
陷阱一:房客順手牽羊,拿走房內較為貴重的物品(如電器、裝飾物等)或拖欠房租、水電等。防范:房東出租房子之前要求房客支付相應的押金,并在合同中注明一旦房內財物損失要原價賠償,賠償方式從押金中扣除。
陷阱二:中介公司提供虛假的房客信息。防范:選擇信譽佳、品牌好的中介公司掛牌出租房子,詳細審查中介公司提供的租房合同,租金、押金等不要通過中介公司轉手。
陷阱三:房客轉租房子獲利后逃逸。
防范:房東可在合同中注明房子不得轉租、合租等約定,同時還可以在合同中約定定期上門查看的時間,這樣有利于及時掌握房子的使用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