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于香港觀塘的秀茂坪南邨擁有21萬平方米的綠化面積,是新型屋邨的代表。 香港的公屋政策始于20世紀50年代,并隨著社會經濟發展不斷完善。目前,香港共有約71萬套公屋住房,每套面積30至60平方米,超過200萬人租住其中,約占香港總人口的29%。 香港特區政府對公租房的租金收
位于香港觀塘的秀茂坪南邨擁有21萬平方米的綠化面積,是新型屋邨的代表。 香港的公屋政策始于20世紀50年代,并隨著社會經濟發展不斷完善。目前,香港共有約71萬套公屋住房,每套面積30至60平方米,超過200萬人租住其中,約占香港總人口的29%。
香港特區政府對公租房的租金收入、租賃人的資格審核等方面相對成熟的運行機制,或能為內地正在探索中的公共租賃房提供一些借鑒。
35平方米戶型,月租1280港元,每月將減租150港元……香港西環邨北苑臺公告墻上,貼著一沓文件紙,上面列明有關最新差餉(一種源于英國的稅款)寬免轉撥公屋住戶政策的實施辦法,35平方米至56平方米的各種戶型減租幅度都清清楚楚。
香港公屋的定位非常明確,就是利用有限的資源為需要住房的香港低收入家庭提供負擔得起的安身之地。公屋價格是廉租的,但是生活絕不廉價。新式的公屋內,商場、學校、養老院等設施和綠化設施更加完善。始于20世紀50年代的公屋政策幫很多香港人解決了住在哪里的問題。
租金:為同地區市場價的1/4
■每年財政預算案大都會推出針對公屋租戶的減租安排
■租金價格方面,相當于每收1元租金,政府補貼3元
7月29日,負責公屋租賃營收的香港房屋委員會完成公屋租金討論和檢查工作,決定9月首度啟動租金可加可減機制,建議加租4.68%,同時采取一次性寬免措施,9月免租一個月,以減輕租戶負擔。全港53萬公屋住戶將迎來13年來首次加租,平均每戶加租62元港幣,九成住戶多繳的租金不多于100元。
實際上,市道暢旺的年景要改善民生,經濟蕭條的年景要助渡難關,因此,近幾年來,香港政府每年的財政預算案大都會推出針對公屋租戶的減租安排,以扶弱濟困。
“公屋租金的制訂,最重要的是要讓租戶可以負擔。”香港房屋署署長陳鎮源說,目前公屋平均租金約為同地區市場價的1/4,相當于每收1元租金,政府就要補貼3元。
香港公屋的月租由220港元至3370港元不等,平均為1320港元,超過六成租戶每月租金低于1500港元。租金中已包括差餉、管理費和維修保養費用。對于暫時遇到經濟困難而無法負擔公屋租金的租戶,房委會有一個“租金援助計劃”。住戶的租金占收入比例超過20%,或收入低于限額的60%,可獲寬減租金25%至50%,減租期為一年。有長期經濟困難的家庭,則可向社會福利署申請救濟金,即綜合社會保障援助金,政府向綜援戶提供租金津貼,數額足以支付全數租金。目前,領取綜援和接受租金援助住戶的數目,約占公屋住戶總數的22%。
未來,公屋租金的厘定將更加“人性化”。新的《房屋條例》為租住公屋提供了一個以收入為基礎的新租金調整機制,根據租戶家庭收入的增減而調加或調減租金。新機制下首次租金檢討目前正進行,預計大約于今年年中完成。以后每兩年調整一次。
編配:依登記先后順序輪候
■60歲以上人士平均輪候1.2年,其他人士平均輪候1.9年
■過去十年間,約有18.5萬個公屋租戶因“脫貧”遷出
3月26日,香港房委會公布新修訂的2010至2011年度公屋申請“門檻”:以4人家庭為例,家庭月收入限額由1.58萬港元調高到1.60萬港元,家庭資產限額由37.5萬港元調高到38.4萬港元。60歲以上長者戶的資產限額為一般家庭的兩倍。只有滿足收入和資產兩項限額條件的家庭才能申請公屋。在每個財政年度開始前,房委會都會依據當時的家庭收入情況對有關標準進行修訂。根據政府統計處的數字,在新限額下,估計約有11.9萬人符合申請公屋資格。
房屋署設有公屋輪候冊,所有合資格的公屋申請都會依登記的先后次序排列在公屋輪候冊內,房屋署嚴格依照輪候冊上的申請書編號及申請人所選擇的地區,依次辦理審查及配房手續,不會考慮申請人所提出的理由,如健康或現住居所狀況欠佳,而作出優先配屋安排。申請人還須通過全面經濟狀況審查,才可入住公屋。目前,在租住公屋輪候冊上等待入住公屋的家庭還有超過10萬個,他們的平均輪候時間約為1.9年。
特區政府提倡敬老,凡合資格的60歲以上長者,無論單身、合租,還是同家人一起申請,在公屋編配上都擁有優先權。房屋署會把即將落成公屋單位或正在翻新的公屋單位提前編配給他們。目前,長者平均輪候時間為1.2年。“單身的年輕人輪候時間長,但家里有老人的會很快,所有標準都在網上公布。房屋署也會實時公布配房和輪候進度,人們上網就能查到自己等候的位置。”房屋署負責人解釋。
公屋租戶住滿10年后,每兩年須申報住戶收入和資產。如果住戶收入超過限額兩倍,須繳付1.5倍租金,另加差餉(相當于物業稅)。超過收入限額3倍且資產超標或不申報收入者,則須遷出其公屋單位,這些住戶可申請繼續住在公屋一年,但須繳付相等于市值的租金。在2008年底,約有2.44萬個公屋住戶繳交較高租金。過去十年間,約有18.5萬個公屋租戶因“脫貧”遷出。
公屋的規劃、興建和管理由法定機構香港房屋委員會負責。特區政府房屋署是房委會的執行機關,負責具體執行政策和日常運作。
“確保所有沒有能力負擔私人樓宇租金的人士,都有機會入住公屋。”是特區政府實施公屋政策的基本原則。從規劃用地到招標承建商,從公屋申請到編配,從租金厘定到日常管理……一整套公屋制度的成功運行,是原則成為現實的保證。
房委會訂定了持續推行的租住公屋建設計劃,并按住屋需求和租戶的流轉情況等因素,定期調整租住公屋單位的確實建屋量。
2010至2011年度,特區政府推行公屋政策方面的開支預算為104億港元,約占公共開支總額的4.3%。
管理:濫用公屋可能坐牢
■不允許分租、轉租、長期空置、做經營用途、虛報收入及資產等行為
■因不當行為扣16分,將收到遷出令,兩年內不得再申請
公平善用,是特區政府管理公屋的重要原則。打擊濫用公屋,也是房屋署的一項重要職責,包括將單位分租或轉租他人、長期空置單位、將單位做經營用途、虛報收入及資產等行為。“濫用公屋,除了影響公屋資源的公平及有效分配外,更令真正需要公屋的人不能盡早入住。”房屋署發言人稱,一旦住戶被證實濫用公屋,除立即終止租約外,甚至將會被起訴,乃至坐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