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通過反思武漢市城中村改造規劃的實踐,對城中村改造用地規劃、建設強度指標及城中村和周邊城市用地的協調進行了探討和研究。
關鍵詞:城中村,改造規劃,用地布局,強度建設指標,用地協調,武漢
1 引言
1990年代我國南方各經濟發達城市開始城中村改造以來,全國各地的城中村改造相繼展開,至今已有十余年。與一般意義上的舊城改造不盡相同,城中村改造不僅僅是簡單的拆除重建,整治翻新,涉及的各層面內容極為廣泛。截至目前,國內對城中村改造的體制改革等社會層面已進行了深刻的研究,筆者將從城市規劃學科角度入手,論述城市規劃對城中村改造的影響以及目前實施中與此相關難以解決的問題,并提出了若干思路。
2 城中村改造與城市規劃的關聯性
首先,需要明確的是城中村改造與城市規劃的關聯性,筆者將從我國目前城中村普遍的現狀問題和城市規劃在解決這些城中村問題中所能發揮的作用兩個方面來分析。
2.1 當前我國城中村問題解析
一般而言,我國目前城中村的現狀問題主要分為環境問題、經濟問題、社會問題、文化問題。
2.1.1 環境問題
城中村內私宅建設違章現象比較普遍,建設標準和秩序嚴重失控,建筑面貌與城市現代化面貌格格不入,容積率和密度均極高,公共配套和市政基礎設施不足,環境臟亂差,消防安全隱患大。
2.1.2 經濟問題
城中村村民主要經濟來源于房屋的出租收入,大量勞動力閑置,不利于社會經濟的長遠發展。
2.1.3 社會問題
城中村人口構成復雜,外來流動人口數量較大,給社會治安造成很大問題。
2.1.4 文化問題
傳統農村文化使城中村村民對土地擁有強烈的依賴意識,同時,城中村被城市建成區所包圍,產生了融合部分城市生活特征和農村宗親觀念的城市亞文化,但這些并不被城市主流文化包容。
2.2 城市規劃在城中村改造中的引導作用
2.2.1 城市規劃有利于從空間層次上改善城中村地區面貌
城中村由于是快速的城市化所造成,用地的現狀也與周邊城市用地的集約高效利用不協調。有序發展的城市化必須受到城市規劃的合理引導,所以要解決城市發展中的城中村問題,使城中村集體用地轉化為城市建設用地,應以統一的城市規劃體系為基礎,對各個城中村的改造進行專門規劃,對城中村用地的功能、界限、建筑物的風貌等重新明確劃分,以使城中村改造在城市規劃建設得到落實,使城中村與周邊地區達到協調,最后融入城市的內涵中去,真正實現城市的一元化、現代化發展。
2.2.2 城市規劃有利于解決城中村的社會問題
城市規劃對城中村用地空間的改造將使城中村村民從農村村民的身份徹底轉變為城市居民。他們將不再依靠原有的破舊房屋出租或農耕來獲得生活收入,而是融入城市生活中,從事第二或第三產業,他們的剩余勞動力將充分發揮作用。這樣也就同時解決了城中村經濟結構問題和社會治安問題,消除了其它地下經濟現象。
3 國內各城市城中村改造的規劃實踐經驗
1990年代以來,國內各城市已相繼開始了城中村改造,同時針對城中村改造也相應編制規劃以指導實施。下面將以廣州市和深圳市為例,介紹國內各城市城中村改造規劃的實踐經驗。
3.1 廣州市“城中村”改造實踐經驗
2000年啟動的廣州市城中村改造。主要特點在于把城中村改造規劃納入城市建設規劃和管理體系,把城中村周邊的市政建設與城中村改造規劃結合起來。此外,為了解決改造啟動資金的問題,廣州市在規劃階段擬定了滾動推進、分期改造等實施策略,將村鎮用地按照啟動實施難度劃分,利用若干周轉地塊為杠桿,采用滾動遷建和局部置換的方式逐步抽疏和更新舊村并使之趨向城市規劃標準。
3.2 深圳市“城中村”改造實踐經驗
深圳市從1997年開始改造城中村,“以政府為主導、規劃全面、制度跟上”是深圳市城中村改造的經驗與特點。主要表現在兩個方面:
一是在規劃中以土地系統控制為核心,劃定不準發展區、控制發展區及非建設用地的界限,規定各類用地的使用要求,合理引導鄉村工業相對集中發展、實行村民住宅聯建統建。
二是將城中村改造難度大的村鎮按照地塊劃分,城市控制用地以內由市政建設投資改造,其他用地按照環境質量、區位條件、改造難度、居民意愿的不同分為整體改造、局部改造+環境整治、綜合整治這三種改造模式,這樣分條件分模式的完成了“城中村”改造工作,既緩解了整體改造帶來的巨大資金壓力,又積極的推動了整個地區城市更新的進程。
從兩個城市的經驗來看,目前國內城中村改造都非常重視城市規劃在城中村改造中的調控作用。其中,廣州的特點可總結為利用其它城市規劃項目實施來推動城中村改造;深圳則總結為通過城市規劃控制城中村的改造用地,明確其發展功能,推動城市的有序發展。這些經驗在國內其它城市的城中村改造中都是值得借鑒的。
4 武漢市城中村改造規劃實踐反思
通過對其他城市城中村改造經驗的吸收借鑒,武漢市摸索出一條適合于自身城市發展的城中村改造道路,基本思路是首先將村屬集體用地轉化為國有用地,按照上層次規劃控制要求明確還建安置用地、開發用地,產業用地在整體提升區域風貌品質的同時,為城中村居民創造安居樂業的環境。
自2005年開始,武漢市按照這一思路集中精力對城中村進行改造,以落實市委市政府關于“提升城市形象,做好城市更新”總體部署的要求。目前,武漢市已完成了53個城中村的改造規劃編制工作。涉及總用地面積36平方千米,涉及人口32萬人,擬拆除村民舊有住宅建筑面積約4034萬平方米。城中村改造規劃共控制村民還建住宅用地4.92平方千米、開發用地8.79平方千米、村民勞動產業用地3.75平方千米。除此之外,為城市道路、市政、綠化及中小學等公益性設施建設騰退土地17.36平方千米。
總的來說,改造效果是明顯的,同時目前的改造實施中也存在一些困難。下面將通過反思武漢市城中村改造規劃的經驗和不足來詳細論述城市規劃對城中村改造中具體引導落實。
4.1 依據城市規劃要求安排城中村規劃用地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