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交易注意事項五大絕招
當前商品房房價居高不下,一套合適的二手房,也同樣備受購房者青睞,但在購買二手房過程中稍有不慎便會引來麻煩。那么如何才能購買到一套稱心如意的二手房呢?教你五大絕招,保你錢花得順心,房買得稱心。
推薦閱讀:
二手房交易稅費
最新二手房交易稅費明細表
二手房交易稅的所有內容
查明產權即認真審查房屋產權的完整性、可靠性。購房人首先要賣方提供產權證書、身份證件、資格證件以及其他證件,其次向有關房產管理部門查驗所購房產產權的來源和產權記錄,包括房主、檔案文號、登記日期、成交價格等,查驗房屋有無債務負擔也是非常重要的。另外,購房者還需了解所購房有無抵押、是否被法院查封,以及與人共享等,產權不明確、有糾紛的一定不能購買,同時還要注意產權證上的房主與賣房人是否同一個人,要搞清楚所購房源是否屬于允許出售的房屋,一般來說,軍隊、醫院、學校的公房必須要原單位蓋章后才能出讓。
另外,在購買二手房時,要了解所購房子已有多長歷史以及還有多長的土地使用期限;核實有沒有欠費情況,如物業管理、水、電、氣費等,認真考察房屋周圍有無污染源,如噪音、有害氣體、水污染、垃圾等,以及房屋周圍環境、小區安全保衛、衛生清潔等方面的情況,對房屋配套設施進行考察,水質、水壓、供電容量、燃氣供應、暖氣供應情況和收費標準以及電視接收的清晰度等,必要時可以走訪一下周圍的鄰居,對這里的環境和生活方便度做一個深入的了解。
如果是通過中介買房,一定要找正規的中介公司,選了中介公司也要選人,畢竟大的中介公司也有服務不好的,小的中介公司也有服務好的。找中介看房的時候記得要張淘房卡,因為你可以憑借淘房卡在淘房網對中介的服務進行評價,所以敢給你淘房卡的中介一般質量都還不錯,一般不敢亂來,會盡心盡力為你服務。
現在二手房市場有很多不規范行為,比如吃差價行為。很多買房人面對的只是房屋中介公司,對房屋的具體狀況不清楚,也沒有見到真正的業主和賣家,這就會發生比較大的價差,可能這套房子55萬拿來,60萬賣給你,實際上買賣雙方都遭受了損失。
通過中介購買二手房,一般要簽兩個合同,即與房屋產權所有人簽署的《買賣契約》,還有與中介公司簽署的《房產中介合同》。房產中介合同在法律上叫作居間合同,簽署前要審查其資格,看是否辦理了工商登記手續;審查對方的委托授權書,以確認對方是賣主的合法代理人。一定要與中介公司簽訂統一規范的委托代理合同,合同上應寫明代理方式、代理報酬、代理期限與代理權限等內容,特別要注意是否蓋章及寫清日期。
簽《房產中介合同》或《買賣契約》時,買方需交納購房首付款或訂金,切記此款應親自交給賣主,并由賣主出具收據。交給其他人,一定要審查對方的委托授權書,以確認對方是否是賣主的合法代理人。
在選擇中介公司時,除了要選擇信譽好的品牌公司,還要選擇專業素質好、負責任的經紀人,選擇購房時,一定要多次實地看房。
購房人在二手房交易合同談判時往往處于不利地位,首要原因是已付了“定金”,交易過程中在簽二手房買賣合同前簽訂認購書、交定金并不是簽訂二手房買賣合同的一個必經程序,雙方經協商一致,可以直接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如果商品房買賣合同簽不成,購房者可以全身而退。
許多人在簽認購書時,將認購款寫成“定金”。我國擔保法第89條規定: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向對方給付定金作為債權的擔保。債務人履行債務后,定金應當抵作價款或者收回。給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的,無權要求返還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的,應當雙倍返還定金。認購款本質上是預付款,并不具備擔保的性質,只能是算作“訂金”。“訂金”雖與“定金”只有一字之差,但在簽合同時,意思大相徑庭。簽訂合同寫的是“定金”,如給付定金的一方違約,無權要求返還定金;接受定金的一方違約,應當雙倍返還“定金”。而合同上寫的是“訂金”的話,不論哪方違約,都應該返還“訂金”。因此,在簽訂買賣合同和開具收款收據時,特別要注意審查其中的用詞,不要把“定金”與“訂金”混淆,將“定金”寫成“訂金”、“預付款”、“保證金”、“誠意金”、“押金”、“訂約金”等都是可以的,這樣一旦房屋買賣合同簽不成所交款項就應該退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