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目前政策法律規定,城市個人房產交易(買賣、贈與、繼承、調換、更名等)需要征收以下多項或全部稅費:住房交易手續費、非住房轉讓手續費、產權登記費、印花稅、契稅、營業稅、個人所得稅、公證費、鑒證費、房產測繪費、房屋安全鑒定費、房產地評估費、白蟻防治費、房產物業維修基金等。
有關稅費標準如下:
契稅:買受人承擔,居住房屋個人1.5%、單位3%,非居住房屋3%;
合同印花稅:買受人承擔,0.03%;
權證印花稅:買受人承擔,5元/本;
交易手續費:每平方米3元,全部由開發商承擔;
登記費:買受人承擔,住房每套80元、非住房每套300元;
配圖費:買受人承擔,居住房屋25元;非居住房屋1:500地籍圖每幅65元、1:1000地籍圖每幅92元、1:2000地籍圖每幅120元;
抵押登記費:純公積金貸款100元,組合貸款及商業貸款200元;
公證費:50萬元以下部分,按房價的0.3%,不足200元按200元計;50萬-500萬按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