契稅是以所有權發生轉移變動的不動產為征稅對象,向產權承受人征收的一種財產稅。
契稅稅率為3~5%。
契稅的適用稅率,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在前款規定的幅度內按照本地區的實際情況確定,并報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備案。
財政部宣布:從2008年11月1日起,對個人首次購買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的,契稅稅率暫統一下調到1%;對個人銷售或購買住房暫免征收印花稅;對個人銷售住房暫免征收土地增值稅。首次買房最低首付比例降至20%。同時,公積金貸款利率下調0.27%。
2010年房屋買賣契稅是否會變化怎樣變化現在似乎還沒有正式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