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市國土房管局今年計劃推出的10項便民利民舉措,其中最引人關注的是簡化房改房公攤計算的計算方法。據中介人士告訴記者,目前房改房公攤簡化計算尚未鋪開推行,現時房改房補公攤的計算方式仍然按照舊辦法來實行。我們不妨關注一下這方面的信息。
據媒體日前報道,廣州市國土房管局今年計劃推出的10項便民利民舉措還包括精簡公共服務事項、優化業務流程、整合和優化服務窗口、實現房地產登記業務的“五統一”、開展住房保障便民服務、方便檔案信息的查詢利用等進一步優化服務、提速提效的舉措。
在十大便民措施中,最引人關注的是簡化房改房公攤計算的計算方法。據中介人士告訴記者,目前房改房公攤簡化計算尚未鋪開推行,現時房改房補公攤的計算方式仍然按照舊辦法來實行。
一手房改房補分攤 面積與費用如何確定?
據了解,房改房補分攤有兩個途徑:一是個人向原產權單位申請,若單位接受申請,則由單位評估計價、填寫相關表格后由個人或單位送廣州市國土房管局政務窗口交件辦理。二是在上市過程中購買房改房公攤面積。
補分攤涉及兩大問題,一是確定分攤面積,二是計算補分攤的費用。沿用舊辦法,房改房補分攤面積的確定以及費用的計算如下:
房屋位于樓梯樓的1~9層的:套內面積×10.68%=分攤面積;補分攤的費用為:成交價/建筑面積×分攤面積×10%。對于房屋位于樓梯樓的10層以上或是電梯樓:套內面積×20.98%=分攤面積;補分攤的費用為:成交價/建筑面積×分攤面積×20%。
房管局今年擬推行的房改房分攤新計算方法,以房改房的購房年限為標準,廣州在1995年前購買的房改房為按標準價購房,1995年后為按成本價購房。新計算辦法僅適用于以成本價購房或雖以標準價購房但已按成本價補交房價的。根據規定,按標準價購房的,實付購房款為標準價與補交的成本價房款之和;1995年后購房的,實付購房款為成本價房款。購房年份是指以成本價購房或按成本價補交房價的年份。2000年后按成本價補交房價的,購房年份視為1999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