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本文主要提供房屋買賣辦理的相關手續流程及相關注意事項,具體內容請看本文詳細介紹:
辦理買賣手續流程及注意事項
1、買賣雙方協議成交
買賣雙方協議物業之成交價格。
2、簽署臨時買賣合約(如通過中介成交,需簽署三方臨時買賣合約):
雙方簽署“臨時買賣合約”,買方并交付訂金。先辦理曬圖手續(曬出新圖,用于粘帖于交易后的新房產證上面)。
辦理地點:房地產大廈10樓測繪所或東峻辦事處
費用:50m2以下24元,50-100m236元,100m248元
時間:約六個工作日
3、交易遞兼(申請買賣)
雙方帶備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房產證原件及復印件、30%樓款,到東風中路建力寶大廈一樓交易所(若物業所屬東山、天河、黃埔區,則至東風路東峻廣場3座16樓辦理)申請買賣。雙方需填寫及簽署“房屋買賣申請表”、“房屋買賣合同”(一式一份)、“廣州市房地產買賣評估免勤(實勤)申請表”,買方屆時需付樓價30%給賣方(包含訂金)。
交易所受理買賣申請后,收取房產證(正本)、雙方身份證復印件(如有代理人,需提供“公證書”),然后發出“收件收據”(一般由中介司保管)。
按“收件收據”的指定日期(約6個工作日),致電原收件的交易所,查詢物業的估價及稅費,然后通知雙方帶備身份證、稅費金額、70%樓價余款,并約定時間第二天辦理交易簽證過戶。
4、交易簽證過戶
雙方到交易所辦理過戶手續,買家于當時付清樓款余額給賣家,并交清所有稅費,最后簽署“房地產交易簽證明書”。
5、發證
于完成正式過戶手續后即出新房產證。
備注:
(1)上述手續是指有房產證物業,買家一次性付款的二手續。(如買家需辦理銀行按揭,手續參照“辦理二手房按揭手續及有關程序”)
(2)上述所有手續均在廣州辦理
(3)上述手續的執行,按估價交付的契稅及物業之協議售價均以人民幣為單位;
(4)“交易遞件”及“交易簽證過戶”均須買賣雙方本人一同前往辦理;
(5)交易遞件前要查冊物業產權情況。
(6)若申請買賣的物業未出房產證(預售契約買賣),則在遞件時需提供“發展商同意轉讓證明”(如買家做銀行按揭,還需提供“發展同意抵押證明”)、購房發票或收據原件、預售契約原件及復印件,雙方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轉讓雙方同到房地產大廈5樓商品房交易科遞件(如物業所屬東山、天河、黃埔區則到東峻大廈3座16樓東片辦事處辦理),填寫《預售房地產轉讓申請批表》,并預簽證過戶時間。
二手房地產交易須知
申請雙方需提交的資料:
賣方:
(一)房地產產權證,如:《房地產權證》、《房地產證》、《房地產所有證》連同《國有土地使用證》、《房地產權所有證》;
已購公有住房:經市房改辦核準的《廣州市職工已購公有住房上市核準表》;
解困房:簽定滿五年的《統建解困住宅合同》。
(二)辦理交易登記發證,須提供測繪圖(份數=買方人數+1)。
(三)申請對象:
1、申請對象是個人的。
私人出售房地產,須持本人身份證原件辦理。如本人不能親自辦理的,須到公證處(或中國駐當地領事館)辦理委托,委托書上須注明出售房地產的具體地址,被委托人須持公證書原件、身份證原件和委托人身份證復印件辦理。
申請對象是未成年的人(即未年滿18歲):①產權人及所有監護人的身份證明復印件(提交原件校對);②經公證處公證的監護人證明書(公證詞內容須注明被監護人與所有監護人的姓名及出生年月日,若監護人只有一人須說明是“唯一”的);③經公證處公證的監護人保證書(內容須說明保證其具有監護人資格和出售未成年人的房產是為了其未成年人的利益,并由所有監護人簽名)。
2、申請對象是企業或行政事業單位
申請對象是企業單位(全民、集體、股分制、有限責任公司),須提交售房報告(寫清楚同意出售該房地產及其地址,出售房屋是否列入國有資產)、營業執照副本原件、法定代表人證明書店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及委托人身份證原件。
申請對象是行政事業單位,局級以下單位還須上級主管部門批淮,并提交房報告(內容同上)。
3、申請對象是境外注冊公司,須提交有我司法部委托的香港律師認證或我國駐該國領事館認證的董事會成員名單、董事會決議(決議內容須注明同意出售的房地產地址)、注冊登記證明、授權委托書原件、董事長身份證復印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證原件。